关于推荐(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奖励在交通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调动交通运输行业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交通科技成果的转化、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科学文化传播,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奖奖励办法(暂行)》要求,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工作总体要求 推荐(申报)工作按《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奖奖励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办理,各推荐(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二、推荐(申报)基本条件 (一)推荐(申报)单位要求 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奖由以下单位推荐(申报):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相关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主持单位可自行申报。 (二)推荐(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推荐(申报)项目应符合《办法》中规定的要求,并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20日期间经过评价,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证书。项目成果已应用,具有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不再参与。其他学会、协会获奖情况可作为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奖的评奖参考。 三、推荐(申报)程序 组织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组织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承担单位组织申报。具体程序按照《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四、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推荐(申报)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两部分。 1. 纸质材料 (1)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奖推荐(申报)书(含证明材料) (2)真实性承诺书 (3)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奖项目基本信息汇总表 以上(1)(2)(3)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2. 电子版材料 (1)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奖推荐(申报)书(Word文件,内容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含证明材料)。 (2)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奖项目基本信息汇总表(Excel文件,内容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五、推荐(申报)时间及报送方式 推荐(申报)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6月20日。纸质材料以寄送日期为准,电子版材料以网站填报提交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方式:推荐(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寄送至山东省交通运输研究会,分装散装不予接收;电子版材料通过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奖推荐(申报)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填报网址:http://www.sdtrb.cn 六、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31-85903885 联系人:支传旭,18364178187;林荔萍,13869120427 邮 箱:sdsjtysyjh@163.com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1877号山东省交通运输研究会道路楼405室 附件:1.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奖提交材料目录 2.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奖推荐(申报)书 3.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奖推荐(申报)书填写说明 4.真实性承诺书 5.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奖项目基本信息汇总表 山东省交通运输研究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关于推荐(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奖的通知.zip

2024-03

关于举办建筑业企业管理人员物资成本讲座的通知

随着科技的不断创新,以智能建造为引领的建筑业数字化转型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提升公司及项目的经营效益成为了我们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精细化管理作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核心策略,对于物资的有效管理和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分享物资管控的先进经验,探讨如何更有效地管理成本,进而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降低成本、增加效益,提升新质生产力,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山东省交通运输研究会主办,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物超所值,支出新财山东智慧物资专题讲座》拟定于2024年3月28日举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3月28日 二、会议地点 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1877号山东省交通运输研究会 三、参会人员范围 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在山东省境内的企业分管物资、进度的领导;信息、物资、工程等部门负责人及项目部负责人。 四、议程安排 时间 内容 13:10-13:30 签到入场 13:30-13:50 领导讲话 14:00-14:50 谢俊杰:广联达物资产品线业务专家,10年施工央企物资成本管理经验,4年施工企业物资信息化规划与建设经验。 主讲内容:物资管控建设思路 15:00-15:50 陈驭宇:中金协钢筋分会副秘书长,迈思发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钢筋产品经理,曾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数字公司解决方案总监,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经理。 主讲内容:钢材精细化管理 16:00-16:50 周辉:广联达进度业务专家,从事施工管理、计划管理、业务咨询工作十余年。 主讲内容:进度管理 17:00-17:30 企业代表 主讲内容:数字化物资管控分享 五、其他事项 报名链接: https://app.ma.scrmtech.com/meetings-api/sapIndex/SapSourceData?pf_uid=26299_2034&sid=89160&source=2&pf_type=3&lang=zh-CN 报名二维码: 联系人: 郭子扬13176867987 林荔萍13869120427 山东省交通运输研究会 2024年3月19日

2024-03

山东省交通运输研究会关于征集申报 2024 年山东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山东省交通运输研究会接山东省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 2024 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准备工作的通知,将组织举办相关竞赛,现就征集申报竞赛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竞赛分为省级一类竞赛和省级二类竞赛。 省级一类竞赛为第十五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山东省选拔赛,竞赛项目暂定为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公路养 护工、船闸及升船机运管员、流体装卸操作工、机动车检测工 和公路收费及监控员 6 个工种,具体以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竞赛通知为准。 省级二类竞赛为交通运输行业竞赛,现面向全省征集竞赛项目。竞赛项目原则上应当是国家职业大典目录内具有职业技能标准的交通运输类职业(工种),符合我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需求,且技术含量高、从业人员多、影响力大的职业(工种)优先。 二、竞赛内容 竞赛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采取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和评判标准以竞赛技术方案为准。 对于表现突出的竞赛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和参赛单位,省里将予以颁发“优秀组织奖”等荣誉,对于成绩优秀的选手,将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符合条件的选手将推荐申报“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山东省技术能手”等荣誉。 三、申报材料 (一)报送材料要求 有意向承办竞赛的单位,请填写《2024年山东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样表见附件),并附简要的竞赛设计方案(包括竞赛形式、组织方式、比赛内容、比赛场地、设备设施和人员配置等),省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将根据征集情况,研究确定本年度竞赛计划。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2024年2月27日(下周二)17:00前,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至电子邮箱:sdsjtysyjh@163.com 联系人:林荔萍 联系电话:0531-85903885 具体要求、通知见附件 山东省交通运输研究会 2024年2月19日 附件:附件-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准备工作的通知(鲁交事业〔2024〕2号).pdf 附件:附件-2024年山东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docx

2024-02

山东省交通运输研究会关于征集申报 2024 年度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山东省交通运输研究会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度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工作的通知,将组织举办相关竞赛,现就征集申报竞赛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级行业协会(学会)、中央驻鲁单位或者省属企业。 (二)所申报的竞赛项目原则上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 年版)的职业(工种),在本行业、企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且设有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未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或者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但围绕我省“十强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需要开展的竞赛项目也可申报。 (三)申报单位应当具有与竞赛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管理人员,具备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条件,原则上应当具有举办竞赛的实践经验。 二、申报材料 各有关部门(单位)在申报省级竞赛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申报函(式样见附件)。初次申报举办省级竞赛的,应当一并介绍竞赛项目背景情况,并对竞赛活动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二)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竞赛名称、工作目标、组织机构、竞赛项目及组别、参赛条件、实施计划、技术标准、奖励措施、监督仲裁、经费保障等内容。邀请境外机构和人员参加的竞赛活动,申报前应当按照要求取得相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并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2024年3月11日17:00前,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至电子邮箱:sdsjtysyjh@163.com 联系人:林荔萍 联系电话:0531-85903885 具体要求、通知见附件 山东省交通运输研究会 2024年2月18日 附件:附件-鲁人社函〔2024〕7号.pdf 附件:附件-申报材料表格.doc

2024-02

山东省交通运输研究会关于征集申报 2024 年度山东省职工“聚力强省建设·建功高质量发展”创新创优劳动竞赛项目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山东省交通运输研究会接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征集申报 2024 年度山东省职工“聚力强省建设·建功高质量发展”创新创优劳动竞赛项目的通知,将组织举办相关竞赛,现就征集申报竞赛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竞赛 (一)竞赛类别 竞赛项目分为重点工程类、技术技能类、创新创意类、工作推进类等四类。 1. 重点工程类。是指围绕某些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开展的竞赛,以参赛工程比工程质量、比安全生产、比工程进度、比技术创新、比文明施工、比科学管理、创精品工程等“六比一创”为主要内容。 2. 技术技能类。是指针对具体职业(工种)开展的比赛,以参赛选手比技术技能、比知识水平、比工匠精神为主要内容。 3. 创新创意类。是指对某个团队完成的创新成果、作品进行比较评价的比赛,以参赛作品比创新能力、比创意水平、比团队精神为主要内容。 4. 工作推进类。是指党政机关为了促进全省重大战略、中心工作落地见效开展的竞赛,一般与相关工作考核相结合。 (二)流程 1. 申报。 (1)各省产业工会、大企业工会发挥牵头作用,与相关省直单位、社会组织共同研究提出拟申报项目;申报项目由各省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大企业工会审核通过后,统一汇总报送至省总工会。 (2)各市总工会在申报重点工程类竞赛时,可紧密结合本地重大项目提出(各地可登陆“山东省重点项目督导服务平台”,从“重大项目”栏目进入“入库项目”(网址:http://www.sdzdxm.com/index/project/zdxmlist/area/370100000000/dis/0.html),查看本地重大项目目录)。 2. 比选。省总工会按照“竞争择优、优中选好”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比选,确定100项竞赛项目。 3. 公布。省总工会联合相关省直部门,公布2024年度山东省职工“聚力强省建设·建功高质量发展”创新创优劳动竞赛项目。 二、推荐申报资料 1. 报送方案要求 各有关单位针对2024年度山东省职工“聚力强省建设·建功高质量发展”创新创优劳动竞赛内容,结合企业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新工艺等方面的创意创新,形成初步方案,报送研究会。要求能够体现企业优势,格式不限。 2. 报送时间及方式 2024年2月23日(下周五)17:00前,提交电子版方案至电子邮箱:sdsjtysyjh@163.com 联系人:林荔萍 联系电话:0531-85903885 具体要求、通知见附件 山东省交通运输研究会 2024年2月18日 附件:附件-2024年度创新创优劳动竞赛项目申报表(创新创意、技术技能类).doc 附件:附件-关于征集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职工“聚力强省建设·建功高质量发展”创新创优劳动竞赛项目的通知.pdf

2024-02

我会主办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材建工检测行业检测技术人员钢筋力学性能检测公益培训活动

为落实“人才强鲁”、建设“技能山东”、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助力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材建工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12月22日,由山东公路技师学院、山东省认证认可协会、山东省交通运输研究会联合主办,山东路达试验仪器有限公司承办的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材建工检测行业检测技术人员钢筋力学性能检测公益培训活动正式开班。 山东公路技师学院纪委书记高奎刚同志,山东省交通运输研究会秘书长张焕军同志,山东省认证认可协会副会长、山东公路技师学院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郭秀芹同志,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智慧交通技术应用与试验中心主任、济南路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孙道建同志,山东省交通运输研究会秘书处主任林荔萍同志,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和瑞同志,山东路达试验仪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唐飞同志以及授课专家、参培人员等共计 200 余人参加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山东省认证认可协会副会长、山东公路技师学院郭秀芹主任主持,仪式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幕。 培训特面向全省公路水运、建材建工检测技术人员开展,为方便参训人员培训,同时最大限度扩大培训范围,此次培训采用线下与线上微信视频号同步培训形式组织。据统计,线下160余人次与线上1500余人次同步参与了培训活动。 山东省交通运输研究会秘书长张焕军同志致辞。秘书长介绍了交通运输研究会办会宗旨以及为推动科技创新、赋能交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发展和加快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的责任与实践,并预祝本次公益培训取得圆满成功。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和瑞同志致辞。杨局长对主办及承办单位对公路水运、建材建工检测行业提供的公益培训机会表示感谢,并督促全体学员遵守培训纪律,注意实操安全,提升培训效率,做到学有所成。 今后,研究会将继续发挥平台优势,支持和助推会员事业发展,加强多方合作,为服务我省公路水运、建材建工检测行业水平能力提升尽绵薄之力。

2023-12

关于组织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材建工 检测行业检测技术人员钢筋力学性能检测 实操公益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材建工检测行业检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各检测机构高质量发展,拟在山东路达试验仪器有限公司举行钢筋力学性能检测实操公益培训活动,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山东公路技师学院、山东省认证认可协会、山东省交通运输研究会 承办单位:山东路达试验仪器有限公司 二、培训活动对象 1.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从事钢筋力学性能检测的相关技术人员; 2.全省建材建工检测行业从事钢筋力学性能检测的相关技术人员; 3.其他相关技术与管理人员。 三、培训活动内容 钢筋力学性能检测操作方法、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处理。 四、培训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16日—17日 五、培训活动地点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凤祥路1708号山东路达试验仪器有限公司。 六、培训活动形式 培训活动将采用线下培训方式,邀请行业专家授课,以实操、指导、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其他事宜 1.本次培训属于公益性活动,除培训人员食宿费用自理外,不收取任何培训费用。 2.对参培合格人员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3.预参加本次培训活动的检测机构及人员与2023年12月1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发送至(tangfei88@VIP.163.com)邮箱。会务组会根据人员报名情况进行具体安排。 4.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圣明 联系电话:0538-8277855 18562383725 2023年 11 月 27 日 附件:附件1 参加公益实操活动人员报名表.docx

2023-11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汽车生产企业、行业组织和技术服务机构: 为落实《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促进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性能和安全运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决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遴选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以下简称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对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车辆用于运输经营的需满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营资质和运营管理要求。本通知中智能网联汽车搭载的自动驾驶功能是指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 40429-2021)定义的3级驾驶自动化(有条件自动驾驶)和4级驾驶自动化(高度自动驾驶)功能(以下简称自动驾驶功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基于试点实证积累管理经验,支撑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修订,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三、组织实施 (一)试点申报 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参考实施指南(附件1),制定申报方案(模板参考附件2),经车辆拟运行城市(含直辖市下辖区)人民政府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愿申报,车辆拟运行城市应具备政策保障、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等条件。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和网络安全保卫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通信管理局,对申报方案进行审核,于2023年12月20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一份)。在此次集中申报结束后,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根据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与产业发展、试点实施和联合体申报情况,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补充报送申报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初审,择优确定进入试点的联合体。 (二)试点实施 1.产品准入试点 (1)测试与安全评估 试点汽车生产企业应当细化完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确认后,在省级主管部门和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监督下,开展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对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实施、结果等进行评估。试点汽车生产企业应按照监测要求将车辆接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试点管理系统。 (2)产品准入许可 试点汽车生产企业通过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后,方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产品准入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管理有关规定,经受理、审查和公示后,作出是否准入的决定。决定准入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按规定将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及其准入有效期、实施区域等限制性措施予以公告。 2.上路通行试点 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试点使用主体应当按规定为车辆购买保险,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监测车辆运行状态,加强车辆运行安全保障。在车辆注册登记前,申请试点使用主体变更的,应当按照要求补充提交材料。使用车辆从事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相应业务类别的运营资质并满足运营管理要求。 3.应急处置 试点实施过程中,对于交通事故、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或者因车辆自动驾驶系统失效等引发的突发事件,试点使用主体、试点汽车生产企业和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应按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处置工作,并将处置过程和结果及时报告省级主管部门,由省级主管部门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 (三)试点暂停与退出 试点期间,车辆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涉嫌安全隐患,试点汽车生产企业或使用主体有未履行安全责任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无线电安全保护义务等情形,应当暂停试点并整改。车辆自动驾驶系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无法消除,试点汽车生产企业、试点使用主体相关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无法保障试点实施等情形,应当退出试点。 (四)评估调整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及时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优化调整产品准入许可、通行范围和经营范围,并根据产业和技术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完善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实施指南相关内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加强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保障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省级主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严格做好申报审核,督促指导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试点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建立组织机制、落实政策保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精心筛选和组织具有基础和特色的申报方案,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测管理,妥善应对安全风险和突发事件。 (二)强化责任落实 试点汽车生产企业承担智能网联汽车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主体责任,严禁擅自变更自动驾驶功能,严格履行软件升级管理和备案承诺要求。试点使用主体应当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保证车辆运行安全。 (三)营造良好环境 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从政策、规划、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运营资质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加快能力提升,鼓励城市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监测平台与其他政务信息化管理系统一体化集约化协同化建设。行业组织和机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快提升智能网联汽车检验检测、安全评估等技术服务能力,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四)做好总结推广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定期组织对试点工作进行实施效果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凝聚各方共识,逐步完善智能网联汽车准入、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管理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对经过试点实证的自动驾驶和“车能路云”融合的先进技术和产品、可行方案、创新机制,梳理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支持进一步推广应用。 附件:1.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实施指南(试行).pdf 附件:2.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申报方案(模板).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2023年11月17日

2023-11
X